缺陷检测不仅依赖于先进的无损检测材料,还依赖于细致的观察和评估技术。过程始于使用这些材料处理后对被测表面的检查。放大镜、相机、摄像机和电视摄像机等工具被广泛用于协助观察缺陷痕迹,并在必要时记录下来。这些缺陷通常以有色或荧光线、点或其组合的形式出现。
建议在涂覆显像剂后立即进行检查。在这个阶段,痕迹刚刚变得显现,易于观察。在显像剂层干燥后进行的检查允许跟踪、记录、识别缺陷,并评估其对部件的潜在危害性。
照明要求
荧光法:应使用波长为315–400nm的紫外线检测缺陷。视觉检查区域应在配备提供反射或漫射光的灯具的暗室中进行,可见光不得超过10个单位。
颜色法:最关键的要求是对被测物体表面进行良好的照明。使用颜色法时,应采用组合照明,即在一般照明的基础上添加局部照明。在无法实现局部照明的情况下,可以使用一般照明。然而,在固定工作场所单独使用局部照明是不可接受的。
照明标准
荧光灯:工作场所的一般照度应在300–750勒克斯之间,使用组合方法时应在750–2500勒克斯之间。
白炽灯:相应的一般照明照度范围为200–500勒克斯,组合方法为500–2000勒克斯。
检查员的经验和资质在缺陷检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他们必须记录缺陷的形状、尺寸(长度、宽度、面积)、亮度、指示图案的对比度、位置以及相对于部件轴线的方向。
随着显像剂的涂覆,痕迹逐渐变得肉眼可见,并慢慢增强。因此,检查员必须进行两次检查,以确保不遗漏任何细节。通过仔细观察和准确的记录,检查员提供有关缺陷的详细信息,为后续的评估和决策奠定基础。